根据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评审工作安排,经班级评议、学院审核,拟认定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,现将拟资助人数公示如下:
国家助学金:一等77人、二等77人、三等77人,共计231人。
公示期间,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,请实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,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,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,匿名异议一般不予受理。
联系电话:0313-4029854
联系邮箱:ysxyxsk2022@163.com
艺术学院
2026年9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