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2〕16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工作实际,现将2023年“五一劳动节”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4月29日至5月3日,共放假5天,4月23日(星期日)、5月6日(星期六)正常上班。
二、教学安排
1.原教学任务安排在5月2日(星期二)的课程,统一调至4月23日(星期日);
2.原教学任务安排在5月3日(星期三)的课程,统一调至5月6日(星期六);
3.原教学任务安排在5月1日(星期一)的课程,请教学单位自行安排,教务处不作统一调整。
三、工作要求
放假期间,各单位、各部门要做好交通安全、防火、防盗等安全稳定工作。值班人员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
特此通知。
党政办公室
2023年4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