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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3年寒假及春季学期开学有关安排的通知

各单位、各部门,全校师生员工:

经学校研究决定,现将2023年寒假及春季学期开学具体安排通知如下。

一、机关干部、职工

2023年1月9日至2月16日放假轮休,2月17日(周五)起正常上班。

二、任课教师

2023年1月9日至2月17日放假,2月18日(周六)起正常上班。

三、学生

2023年1月9日至2月17日放假,2月18日、19日(周六、周日)返校,2月20日正式上课。

以上安排如有变化,另行通知。

寒假期间,要认真落实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做好值班值守、安全保卫、留校师生管理与服务等工作。遇有突发情况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

请广大师生员工当好自身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,做好自我防护。祝大家度过一个祥和、平安、愉快的假期!



河北北方学院

2022年1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