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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学院院务公开制度

艺术学院院务公开制度

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,规范办事程序,增强决策的透明度,促进依法治院的进程,更好地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,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,特制定艺术学院院务公开制度如下:

  一、指导思想

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围绕加强学院民主政治建设、依法治院以及师生员工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,以真实、公正、廉洁、勤政为基本要求,增强公作透明度,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民主监督,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,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,促进学院的改革、发展和稳定。

  1. 基本原则

    1. 依法公开。院务公开应依照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有关政策

规定进行。

    1. 真实公正。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信,办事结果应当公平

公正。

    1. 注重实效。要从学院实际出发,突出重点,讲究实效,不

搞形式主义。

    1. 有利监督。要有利于教职工知情,方便教职工办事,有利

于教职工和社会监督。

  1. 范围和主要内容

院务公开的范围原则上为全院教职工和学生。
院务公开的内容为事关学院改革、发展及与教职工利益密切相

关的事项。对院务公开的内容、范围、形式和时间,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。主要内容:

  1. 综合类公开

  1.学院改革、发展的重大问题公开。包括发展目标,中长期发展规划,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,重大改革方案,学科建设的重大问题,重大决策,重要规章制度等。

2.学院各级管理人员分工及职责。

(二)财务管理公开

1.财务预算的审定,财务决算的总结。

2.各项经费使用情况的通报等。

3.各项重大支出。

(三)教务公开

1.常规教育管理制度;

2.学院各专业教学计划等;

3.教学监控和教学督导工作;

4.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;

5.教学年度完成工作量情况;

6.教师教学评优。

(四)人事公开

1.教职工的岗位聘任;

2.工作岗位变动;

3.引进人才和招聘计划;

4.职称评审;

5.机构设置和推荐进职;

(五)教职工奖惩问题公开

1.各级各类先进评选的名额、调节和结果;

2.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和结果;

3.年终绩效的实施办法和结果;

4.对违纪教职工的处理等。

(六)学生管理公开

1.学生的招生计划,新生录取情况;

2.学生的困难补助;

3.综合测评的办法和结果;

4.毕业生的就业招聘;

5.党员发展;

6.各类先进的评选办法和结果;

7.学生处分工作。学生行政处分条例及处分工作流程;记过及记过以下处分;

8.辅导员评优工作。评优条件及名额;评定结果。

(七)领导干部重要事项公开

院领导分工情况,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,执行上级各项政策规定的等情况。

(八)学校下发的涉及学院的改革、发展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文件公开(规定保密的除外)

四、院务公开的形式

(一)通过党政联席会、教职工大会、学生会及各级党群团组织等通报相关院务。

(二)通过学院网络、宣传栏等形式予以公开。

(三)建立院情发布制度,定期对学院的重大决策、重大事项等进行公开。

五、院务公开具体方法

建立院务公开工作责任制,院长为院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。

成立由院领导、纪检监察员、综合办主任、分工会主席、教研

室主任、教学科研科科长、学生科长、团委书记等组成的院务公开工作小组,具体指导、监督、落实院务公开的各项工作。综合办公室承担院务公开的日常工作,院党委纪检监察员、院工会对院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、评议,并注重听取和反映师生员工的意见,维护其合法权益,发现问题,及时整改,及时处理。

每学期结束或开学前召开一次全院教职工大会,报告院务公开的内容,接受教职工的监督。

六、院务公开的监督

(一)学院党组织要主动配合行政领导严格审查应公开的事项是否公开、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,保证院务公开工作的质量。

(二)学院党政领导要强化民主管理意识,充分尊重和维护教职工在学院管理中主人翁地位,虚心听取教职工的意见、建议和批评,对各种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,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。

(三)建立举报、投诉、监督网络,保证监督渠道畅通。为便于广大师生员工对院务公开工作的监督,学院设立院务公开意见箱、书记院长邮箱。对院务公开工作的举报、投诉,及时做出答复和处理。

七、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施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河北北方学院艺术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0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